公司新闻

首页 > 公司新闻 > 最新动态

本市技防设施使用年限的规定
一、电视监控系统 1.CCD摄像机使用年限为6年。 2.电视监视器使用年限为5年。 3.专用录像机使用年限为4年。 4.家用录像机使用年限为2年。 5.数字硬盘录像机使用年限为5年。 6.室内云台使用年限为6年。 7.室外云台使用年限为5年。 8.视频矩阵控制主机使用年限为8年。 9.视频切换器使用年限为4年。 二、防盗报警系统 1.入侵探测器使用年限为6年。 2.报警控制器使用年限为6年。 3.报警控制器备用电池使用年限为2年。 三、紧急报警系统 紧急报

一、电视监控系统

1CCD摄像机使用年限为6年。

2.电视监视器使用年限为5年。

3.专用录像机使用年限为4年。

4.家用录像机使用年限为2年。

5.数字硬盘录像机使用年限为5年。

6.室内云台使用年限为6年。

7.室外云台使用年限为5年。

8.视频矩阵控制主机使用年限为8年。

9.视频切换器使用年限为4年。

二、防盗报警系统

1.入侵探测器使用年限为6年。

2.报警控制器使用年限为6年。

3.报警控制器备用电池使用年限为2年。

三、紧急报警系统

紧急报警按钮使用年限为6年。


 

 

 

上海数字智能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57571号-1